林妩吓得差点尖叫,手里的绿豆饼都掉了好几个。那蜜色皮肤、脸上还涂着图腾的马奴,半举着血淋淋、湿漉漉的胳膊,一脸局促:“我、我……”“你怎在此?”林妩真觉得这喀什人是上天派来折磨她的。马奴不知所措,缩着肩膀垂着头,几乎将高大身躯蜷成一团:“我……王子厌弃我流血脏了手,我来洗一洗……”林妩皱起眉头:“你就用池子里的水洗?”马奴老实地点点头。林妩咋舌。难怪说西北民族彪悍呢,搁大魏朝,用脏不垃圾的池水洗伤口,过两日就该高热发炎躺板板了。旁的不说,喀什人的身体素质真是逆天,妥妥的战斗民族。面对这样的强敌,宋摧连连败退也不奇怪了。更显得宁国公真是天生战神,所率的镇国军很不容易。想到这里,林妩真想给这马奴下点什么传染病菌,痢疾啥的,让他和三王子都死翘翘。不过,也只能想想。三王子若在大魏朝出事,两国这摇摇欲坠的和平,估计直接碎掉了。林妩不情不愿地掏出一个小瓶子。“用点伤药吧,否则得了七日风,你这条小命就没了。”那马奴有些诧异,似是没想到,会有大魏人搭理他,还是这位尊贵的郡主。一时间便有些受宠若惊,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。林妩催促:“快接呀,这药是越早用越好,你别耽误了。”马奴才回过神来,眼底流露感激,弯着腰,恭恭敬敬伸过双手来接。还不敢碰到林妩的手,只将手掌放在那瓶子底下,鼓起勇气抬头,对林妩笑了一下。林妩:牙齿还挺白。松开手,瓶子便掉下去了。之后马奴捧着瓶子,如获至宝,结结巴巴道谢。但他大魏话说得不太好,林妩只听懂一半,失去了耐心。“行了行了,本郡主要走了,你也赶紧去伺候吧。”她没了摸鱼的兴致,又溜溜达达往回走。回到殿外,才发现自己回来太早。正好,与净手回来的景隆帝,撞了个对眼。景隆帝消沉了好一段时间,好不容易从痛失小芳的悒悒不乐中走出来,一看到林妩,恍惚觉得身形有些相似,犹如故人入梦来。就是胸太大了。他眼神暗了一下,颇为不快。“不是说不用你进殿么,你乱跑什么?”他斥责道。当初鸿胪寺卿说要请无恙郡主帮忙,景隆帝还挣扎了一下,他不想跟林妩挨得太近,免得又被克了。是周大人拍胸脯保证,说郡主只在偏殿帮忙,不会露面。景隆帝信了。眼下看着林妩,他只觉得好晦气,又觉得天热了,该让周氏破产了。“还不快下去!”他不等林妩回答,心烦气躁道。林妩千恩万谢,赶紧一扭身跑了。这一扭身,又将景隆帝的眼睛闪了一下。那玉臀,也很大……少年帝王阴沉着脸,没滋没味地回到大殿。殿中的形势气氛,已然是又换了一轮。三王子那雷鸣一般的嗓门,在大殿回荡:“古文有云,楚王好细腰。却没想到,咱们大魏的帝王,也有此雅兴?”“本王观殿中诸位,都是弱柳扶风的男子,如此美姿娇颜,真令我们这些只知道骑马打猎的粗野汉子,自愧不如,哈哈哈!”一句话把文武百官的脸都给打了,大家面面相觑,敢怒不敢言。确实,比起餐风露宿,茹毛饮血的喀什部落,大魏人的身长肤白,五官精致许多。且大魏文风浓郁,注重礼仪教化,于服饰装扮、举止气度上,都具有君子之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