暗室。
电脑屏幕的微光把典辉的脸映得绿汪汪的,他正一张一张地浏览从梁家骏处买来的照片。
“真拙劣啊,”像是想要吃饭却发现餐具极其劣质,他忍不住挤起一边眼睛。
“这完全是硬砸,一点美感都没有……”戴着白色手套的手指拂过屏幕上的图片,正是血肉模糊的伤口部位。正常人都不忍直视,典辉却一边看着,一边抓过一瓶可乐,滋滋吸溜起来。
深棕色的可乐从吸管被抽上,幽暗屏光映照下,如同粘稠的血。
“还有这张,构图简直像A片,低俗至极!”明明是自言自语,他却越说越激动,声音都不自觉提高了八度。
“怼着rf拍,rf只是一堆肉,能传达给你恐惧、慌张、还有极致绝望的情绪吗?!”
他用钢笔的一端敲着照片,仿佛自己是一个批改作业的老师,被学生的不成器气得火冒三丈。
他甚至气到站起身,在昏暗狭小的房间中来回踱步。
怎么比得上我的作品?
用这个拙劣的家伙来当我的模仿犯,简直是玷污了我的艺术!
他双眼发红,皮肤发烫,脑子中开始飞舞那些五六年前陆陆续续犯案的画面。
约六年前,不知是否来自父亲的压力太大,明明才二十多岁,他却开始出现一些不举不坚的难言之隐。
因为不想在女朋友面前难堪,他找来一个应召女郎。
可即使这个应召女郎使出浑身解数,都无法令他成功。
末了女郎跟他要全额的费用,他争辩,根本没做成,至少应该打个折扣。